注意啦!有份社保費減免禮包請查收!
來源:浦江招聘網
時間:2020-03-20
作者:浦江招聘網
瀏覽量: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紓解企業困難,推動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支持穩定和擴大就業,經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共同制定下發了《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13號)。對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征所屬期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對大型企業及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所屬期2020年2月份至4月份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單位繳費;對企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減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
3月15日前,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縣人力社保局、縣醫保局、縣財政局、縣稅務局和縣各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已完成各項減免準備工作,預計6500余家參保單位(含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受益。根據測算,該政策將為我縣廣大企業減輕社保費單位繳費負擔1.2億元左右。3月16日開始,全縣社保費階段性減免正式實施。
不需要單位申請。為避免增加繳費人員負擔,順利實施社保費減免,稅務部門2020年2月份應繳社保費的申報期延后至2020年3月16日至3月31日,申報程序和繳費基數方法不變,減免額在申報時自動計算并在當月單位應繳社保費中扣減。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2月份應繳社保費,3月16日開始申報,單位要確保在3月16日至3月31日期間完成申報。4月份至7月份征收期,單位要按正常申報時限要求完成申報工作。
減免社保費是從2020年3月16日正式開始。社保費減免從2020年2月份所屬期開始執行,符合減免條件的單位,在2020年3月16至2020年3月31日申報繳納2020年2月份的社保費時,當月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免。
3.社保費減免期限內,單位是否需要每月申報應繳社保費?
社保費減免每月由稅務部門在征收時按標準統一扣減,單位仍應正常申報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為避免增加繳費人員負擔,順利實施社保費減免,2月份應繳社保費申報期延后至3月16日至3月31日,請單位從3月16日開始上網申報,并在3月31日前完成申報。4月份至7月份征收期,單位要按照稅務部門規定的申報時限要求完成申報工作。
大型企業減免標準為:2020年2月份至2020年4月份所屬期共3個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當月應繳部分減半征收;2020年2月份至2020年6月份所屬期共5個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的單位當月應繳部分減半征收。
中小微企業減免標準為:2020年2月份至2020年6月份所屬期共5個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單位當月應繳部分免征;2020年2月份至2020年6月份所屬期共5個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下同)的單位當月應繳部分減半征收。
大型、中小微企業劃分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和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等有關規定執行。企業分支機構按其所屬獨立法人的類型劃型。
2月份起新參保企業,減免期內,當月單位應繳社保費納入減免范圍。
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減免;按規定,納入減免的社保費是指單位繳費部分。機關事業單位不屬于社保費減免對象。以個人身份參保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不屬于社保費減免對象。
緩繳政策和減免政策可疊加享受,兩者不沖突。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在電子稅務局在規定的征期內發起延期繳納社保費申請,按規定批準后,可緩繳減免后的應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10. 社保費申請緩繳的單位范圍和社保費減免的單位范圍一樣嗎?
不一樣。申請緩繳的單位對象是: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而社保費減免的單位范圍是除機關事業單位以外的各類企業、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組織、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工傷保險按項目參保的建筑工程項目。
緩繳社保費即延期繳納社保費,延期繳納社保費可通過浙江省電子稅務局網上申請,網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場所上門申報社保費的,可在上門申報時一并申請。延期繳納社保費需在每月申報時同時申請,每月申請延期繳納只適用于當期已申報未繳款的社保費。